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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手续工作事项及程序

来源: 秭归县人才交流中心  2007年10月8日16:49 编辑: 向秀明 

★服务对象

单位、个人委托保存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的代理人员

★退休申报条件

  男性须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须年满55周岁、工人须年满50周岁。

   对于特殊工种根据相关的退休条例可以提前申报。

★退休申报程序

1、              达到办理退休手续条件的,提前一个月告之,提供照片和    身份证复印件.

2、              由委托代理机构根据档案材料初步审查是否已到退休年龄,初步审查过后填报《干部(工人)退休呈报表》,并提供该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档案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申报提前退休的申报人还要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申请书。

3、              经审批通过后,根据上级部门发放退休审批表及《退休证》通知申报单位和个人。

申报人若对退休金存在疑问的,委托代理机构有义务向保险办查明,并将实情告之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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