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2007年选招医务工作人员简章
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中选招40优秀毕业生补充到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一、选招指标
本次计划选招40人,其专业为临床医学16名,中医2人,临床检验1人,药剂1人,护理18名 ,放射2名。
二、招考对象
(一)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医疗卫生类近两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专业对口。
(二)国家承认学历专业对口的本籍医疗卫生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三、报名
凡自愿报考者于2007年8月13-14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地点:江都酒店一楼)。报名时须带毕业证原件、学历认定书(网上查询打印),学籍档案,执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报到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登记照片两张及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70%,面试占30%。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理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笔试时间:8月15日上午9时—11时30分,凭《准考证》在指定地点统一进行笔试。
(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分专业按招考指标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考官提问。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16日上午8时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面试。
五、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招考指标数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等额确定。临时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若遇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核。体检合格者参加考核。凡不符合招考资格条件,档案材料不真实及读书期间受到记过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用。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若遇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该专业报考指标数,则只录用实际报考人数的90%。
凡被录用人员,按双向选择,满足基层的原则分配,并按县政府办公室秭政办发〔2000〕41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秭归县人事局 秭归县卫生局
二00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