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涉药人员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从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从药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解决全县基层涉药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从药人员无专业技术职称和从药资格问题,根据市职改办有关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精神,现将开展2008年涉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全县从事药品经营、检验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均可申报药学初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二、评审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较好地履行药品管理职能;
2、认真学习贯彻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能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身体健康,服从管理,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申报条件
1、资历条件:
①具有中专学历从事涉药工作满一年,高中学历从事涉药工作满二年,高中以下学历从事涉药工作满五年,可申报药士职称;
②本科学历从事涉药工作满一年,专科学历从事涉药工作满三年,中专、高中学历从事涉药工作满五年,高中以下学历从事涉药工作满十年,可申报药师职称。
2、专业水平能力条件:
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评审。测试时间:2008年8月2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①个人申请;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加盖单位公章;
④《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加盖单位公章);
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⑥计算机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未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的人员,可先申报材料后参加培训)。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带单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于2008年6月25日前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08年7月11日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县职改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
(二) 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江都酒店侧面一楼)。联系电话:2886091。秭归人才网网址:www.zgrcsc.com
(三)培训费、测试费、资格评审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从药人员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通知。
附件:《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二O O八年六月十七日